1. 忌辛辣、鱼腥食物。
2. 使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。
3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
4. 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5.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
6. 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,使用时勿近明火。
7. 用药 3 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